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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報泰安10月6日訊根據國家規定,塑料購物袋需印制標志、環保聲明和安全聲明,無標志塑料袋將從10月1日起被禁用。6日,記者走訪了泰城部分超市了解到,現在大部分超市里的連卷袋上面都打上了“食品用”字樣和“QS”標志,穿上“綠色外衣”的連卷袋讓顧客用著更放心了。
10月1日起,手撕袋(連卷袋)上必須打上“食品用”的字樣和“QS”等標志,無標志的空白手撕袋只能使用到9月30日。記者日前在市內各大超市發現,很多超市已經使用上面印有標志的環保連卷袋,連卷袋上還標明了生產廠商、安全性聲明和環保聲明。財源大街某商場工作人員介紹,商場從10月1日起就開始使用這種標明身份的環保連卷袋。泰城幾家大型商場、超市工作人員還稱,由于現在連卷袋造價過高,商場和超市將對環保連卷袋的使用也將更加嚴格,連卷袋隨便“扯”的現象可能會有所改變。
對于超市和商場使用的有了“綠色外衣”的連卷袋,許多接受采訪的市民都表示十分歡迎。劉女士告訴記者,由于現在超市里購物袋都得花錢買,有時購買少量商品時,直接就把連卷袋當購物袋用,既安全又方便。市民張先生則稱,以前部分超市用來盛裝熟食、蔬菜的連卷袋質量很差,當與直接入口的食物接觸時,不免有些擔心?,F在超市購物使用國家推行的環保連卷袋,他們吃起食物來也覺得放心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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